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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部门的相关信息,特编制《菏泽市盐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菏泽市盐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菏泽市盐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由上级和本市制定、与市盐务局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市盐务局名义发布或者市盐务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主要包括:市盐务局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行业工作。主要包括:负责行政管辖区域内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和审验工作;区域内各类盐业违法案例的查处和市场监督检查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6.其他。主要包括:近期市盐务局工作重点、动态;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涉及市盐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菏泽市盐务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主动公开信息以网上公开为主要形式。菏泽市盐务局网站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hzsalt.com。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根据需要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有关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向社会发布。
  4.在档案室设置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场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菏泽市盐务局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我单位按照职能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工作机构
  菏泽市盐务局行政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负责市盐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菏泽市丹阳路829号,邮政编码:274000
  联系电话:0530-5334236。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